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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21年“潘黄奖学金”申请公告
2021年07月02日 09:54 来源:海口日报

  “潘黄奖学金”是根据加拿大琼籍华人潘先钾先生及其夫人黄玉珍女士生前遗愿和捐赠于1998年设立的,其宗旨是致力于海口市教育事业,奖励本市华侨、归侨、侨眷子女中品学兼优者,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进取,贡献海南,报效祖国。现就2019年—2021年“潘黄奖学金”申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学金的发放范围和发放对象

  1.凡于2019年—2021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生,招录当年是海口市户籍的“三侨生”和侨眷生。

  2.凡于2019年—2021年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招录当年或研究生招录当年是海口市户籍的“三侨生”和侨眷生。(注:“三侨生”指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侨眷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是归侨或华侨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学生)。

  二、奖学金数额

  共分为三类:1.北大、清华;2.“985”“211”工程高校;3.其他普通高校;奖励金额2000元~10000元不等。

  三、申请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两份及考生近期个人2寸彩照两张;2.考生的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或其他被录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涉侨证明,即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相关户口本、护照、国外出生证、 华侨回国定居证、人事档案等有效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5.考生与侨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6.考生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7.若非考生本人办理,请代办人提供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申请流程

  1.填写《“潘黄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从中共海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hkswtzb.gov.cn/)提前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2.交验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或其代办人须现场提交有效证件材料原件,交经办人员审核。仅凭单位证明而无其他任何有效原始证件的,一律不予办理。3.办理人员受理,并汇总提交市教育局核验。4.市侨办、“潘先钾·黄玉珍教育基金会”审核、审批。5.公示。6.发放奖学金。

  五、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8 月6日

  咨询电话:68623857、68652610、68625273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0号楼 4楼4024室

海口市侨务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