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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出台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200万元
2024年02月07日 13:04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豌)近日,定安印发《定安县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招商引荐人最高可获得奖励达200万元。

  据了解,《办法》奖励对象(以下统称招商引荐人)是指通过各类渠道向定安县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履行联络、咨询等职责,协助与投资方直接联系,将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主体引荐到定安县,并对项目的洽谈、落地起实质性促成作用的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机构或自然人。包括各类商会、协会、专业机构等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机构或自然人,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引进项目的投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收益分配权人、信用状况被列入信用征信失信黑名单的机构和个人。

  凡申请奖励的引进项目需同时满足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和定安县产业发展定位需要,且非房地产或变相房地产项目等条件,并与定安县人民政府或县相关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符合条件者,可获得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等不同奖励,同一被引进项目对应的招商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