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网捕获国家保护动物领角鸮 临高村民被公开训诫
2021年05月17日 14:55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6日讯(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洪纬 许杰华)近日,一场不起诉公开宣告暨训诫会在临高县皇桐镇美香村委会举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省检二分院”)检察官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王某海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训诫,30余名村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听了公开宣告过程。

  2020年11月14日,王某海在美香村委会美巢村旁的农田里安装捕鸟的网用于捕鸟。11月18日6时许,王某海去查看时,发现捕鸟网捕到了2只鸟,便将2只鸟从网上解下装到自己的布袋中,在准备离开时被巡逻民警发现。

  经福建闽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不起诉人王某海非法猎捕的2只野生动物,1只属于鸮形目鸱鸮科领角鸮,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物种;1只属于鹳形目鹭科夜鹭,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案件移送省检二分院后,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王某海非法猎捕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一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考虑到王某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领角鸮及夜鹭已被依法放生,未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更严重的破坏,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省检二分院将进一步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开展以案释法,积极开展好警示教育,既保护好野生动物,又预防村民再次触犯法律底线,充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