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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城先行区管理局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2021年03月24日 16:36  来源:海南日报  宋体

  海南日报博鳌3月23日电 (记者袁宇)3月2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获悉,该局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于近日顺利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通过经济手段实施质量风险管理,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应当试点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探索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风险管控的保险模式。为此,乐城先行区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被保建筑物的物质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乐城先行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被发现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被保险建筑的物质损失的缺陷。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是转嫁了工程质量风险的赔偿责任;二是由保险人遴选素质较高的风险管理机构,作为工程监理的补充手段,可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从而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更为重要的是,实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意味着通过经济手段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平衡相关方的地位和关系,既符合市场要求,又能够将行政管理部门从大量质量管理、调解经济纠纷等事务中解脱出来,理顺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