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在旅游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换电站
2021年03月06日 07:06  来源:南海网  宋体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5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了解到,《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已于近日完成编制,面向省内各市县、各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公开征求意见。

  换电模式是电动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之一,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也鼓励企业根据使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支持北京、海南开展试点工作。在此背景下,《意见》以推广新能源汽车为目标,提出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初步构建全省电动汽车换电服务网络。

  根据《意见》,海南将以“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研究换电相关标准、基础设施配套和探索可行商业模式,稳步推进换电站建设和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企业积极性高的优势,在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向专用重卡、网约车、公交车、长途客车等领域增量部分的换电站倾斜,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建设。目前已拟定重点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等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具体试点场所主要包括环岛旅游公路驿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港口、机场等。

  按照《意见》,在换电站建设上政策也将提供一定支持。对于专门用于服务的重型车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城际客车、旅游班线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的换电站,拟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对服务私家车的换电站,按照暂行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补贴费用由省、市(县)各承担50%。同时,省内相关部门也将结合环岛旅游公路建设,重点围绕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研究提出奖补措施。此外,换电站在规划管理、建设原则、备案审批和验收、准入与退出等将与公共充电桩建设一视同仁,鼓励各市县按根据市场需求以及换电车辆投放规模,适度超前科学选址,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简化办事流程,支持换电企业拓展换电领域,鼓励换电企业向公交车、公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领域拓展业务。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