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 海南是否调整待请示
2021年02月24日 11:31  来源:南海网  宋体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4日消息(记者田春宇)近日,江西、黑龙江、陕西等多个省份宣布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一些地方也确定上涨并在酝酿上涨方案,如海南等部分地区正待确定,令年后的“打工人”打满奋斗的“鸡血”。

  近日,江西、黑龙江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江西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陕西明确将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

  除了上述地区外,还有一些地区明确表示今年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吉林省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天津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尚未明确是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海南目前依然执行的是2018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三类地区执行,标准分别是一类1670元,二类1570元,三类1520元。按计划,本来海南2020年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由于疫情影响,不予调整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近期,海南将向人社部请示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调整。

  在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本“冻结”的情况下,今年将成最低工资调整大年吗?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说,按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到三年调整一次,去年大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受到疫情的冲击,经济增速放缓,考虑到企业的困难,在此背景下自然暂缓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他认为,今年多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有经济增速回暖的支撑,也是遵循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调整频次的政策要求,更是促进企业低工资劳动者提高收入的现实需要。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