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海口市教育局:中小学1月15日起放寒假
2021年01月07日 17:21  来源:中新网海南  宋体

  中新网海南新闻1月7日电(记者 张茜翼) 海口市教育局7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海南省教育厅要求,海口市中小学可在1月15日(当天可安排考试)放假。

  据悉,根据《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年度校历》,原定小学、初中放假时间为1月23日,此次调整后,放假时间提前了一周。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校需向家长和学生反馈的信息,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发布。需要布置假期作业的,可在放假前提前布置。放假后不得再安排学生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学校须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各区各校要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工作,并及时将调整安排的工作事项通知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妥善安排好期末的各项工作。各寄宿学校要做好错峰放假安排,引导家长分批到校接孩子,避免人员聚集。

  《通知》提到,各区各教育局要加强寒假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要安排一名校领导在岗带班,遇到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上报。提前谋划春季开学工作,密切关注本校师生假期期间身体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好排查工作,督促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各学校要严格假期期间校园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对校园及周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

  《通知》称,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寒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信等形式,开展专门的防疫、防溺水等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畅通家校联系渠道,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要求家长加强寒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和陪伴,做好孩子心理辅导和疏导,共同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完)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