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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桥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制定《乡村人居环境标准》
2019年04月15日 11:03  来源:龙华区委宣传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4月12日,经过龙桥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多次修改完善,《龙桥镇乡村人居环境标准》正式出台。标准内容切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指导性强,将作为镇一级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和宣传材料。   

  《龙桥镇乡村人居环境标准》共制定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村民住宅、村民饮水、村民文化生活五个方面的标准,对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及村民家居文明行为规范都有着较强的指导意义。    

  该农村人居环境标准的制定,是在没有上一级相关标准的情况下,由龙桥镇乡村振兴工作队根据龙桥镇实际“量身定作”的,目的是指导工作队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引导村民家居文明行为。未来如果上级出台有关标准,将以上级的为准或依据上级的进行修订。

  工作队同时制定了《龙桥镇乡村人居环境志愿服务准则》,实施“乡村管家”模式发动村民治理乡村,唤起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热情。准则提出每个村民小组或生产队确定出村人居环境志愿者,取一令人尊敬的称号“乡村管家”。一名乡村管家负责20-30户。《准则》对乡村管家的职责提出要求:参与村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整理;指导农户庭院的清洁,引导环卫公司的清扫保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村人居环境行动;巡查发现村环境问题,建议村环境改进措施。同时规定,农户庭院达到人居环境标准的,可获适当奖励。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