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老师打学生被处分 教师到底该怎样执"戒尺"?
2021年01月16日 09:17  来源:南海网  宋体

  熊孩子犯错该不该打?老师打孩子能不能原谅?近日,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一位老师打学生被家长投诉的事儿引起广泛关注。 1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获悉,该老师已被调离原岗位,并被行政记过处分。该起事件再次掀起社会各界对教师教育惩戒的关注。

  老师打学生被行政记过处分

  据了解,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五年级一家长投诉,其孩子因为作业问题被班主任林老师用戒尺打了手心、脸和头部。该家长称,孩子回到家后脸部和太阳穴位置出现红肿,经医生诊断为软组织挫伤。

微博截图

  15日上午,记者联系上涉事的林老师,她表示自己的精神和身体状态都不太好,不方便多说。

  林老师此前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称,当时因为恨铁不成钢,打了男生的手心,但对方不肯伸手,她拿尺子不小心挥到对方脸上,并未敲打学生头部。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林某对打学生的行为并不否认,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决定给林某以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其工作进行调整,不再担任该班班主任及语文教学工作,对其工作另行安排。

  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校长张坚介绍,林老师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学生及家长道歉。为了不给学校带来负面的影响,她主动提出辞职。

  家长炸开锅

  一石激起千层浪!连日来,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海口的家长们也展开了一场教育惩戒的大讨论。

  ——学生犯错该不该打?

  “不管因为什么理由都不能这样体罚学生”。网友“肥鸡在此”表示。

  “适当打手可以,打脸还是不行的。”网友 “坤”表示。

  “我们上学时经常被老师打,现在的家长介入学校教育太多了,应该相信老师。”网友“哇娃”表示。

  ——老师打人能不能原谅?

  “应该立即开除!给其他学生带来坏示范!生气就打人吗?”一位微博网友表示。

  “老师放任学生不管,对老师的影响最多三年,但对孩子的影响可能是一辈子。”网友“Ada”自称是涉事班级的家长,他表示,林老师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很多学生都舍不得她调离岗位。

  网友“少年~~”认为,老师也不好当,既然老师已经道歉,应该给老师一次机会。

  教师到底该怎样执“戒尺”?

  家长:最不能接受体罚,也有家长害怕罚抄作业

  家长们如何看待老师行使惩戒权?哪样的惩戒家长最不能接受,哪样的惩戒又是家长最支持的?

  记者在海口街头随机采访发现,体罚是家长们最抵触的教师教育惩戒方式,有的家长对罚抄作业也比较抗拒。

  “孩子犯错,老师进行适度惩戒,我们作为家长很支持。”海口市海瑞学校家长符女士认为,罚抄作业是个好的方式,在教育孩子的同时让孩子复习知识。而体罚则是符女士最不能接受的惩戒方式,她认为一方面体罚可能会让孩子受伤,同时让孩子产生叛逆心理,达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与符女士相反,海口琼山五小家长陈先生最反对的惩戒方式是罚抄作业。“罚抄作业,罚的不是孩子,是家长,这要家长陪着孩子通宵。”陈先生建议,通过罚跑步、爬楼梯的方式教育犯错的孩子。

  针对“体罚”,家长们纷纷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但是,很多家长却表示,对于体罚并不好界定,“暴力击打肯定不行,罚站、罚爬楼梯、用尺子打手心,这些算不算体罚?”海口九中家长孙先生认为,诸如罚站、用尺子打手心是可以接受的,但因为把握不好度让孩子受伤肯定不行。

  老师:教育惩戒尺度难把握,盼出台细则

  采访中,记者发现,老师一般会采用罚站、罚跑步、罚留堂、罚写检讨、罚抄作业的方式惩戒学生,多数老师表示从不体罚学生,有的老师则不否认偶尔会打孩子手心等。

  海口一重点小学张老师介绍,他现在教一年级孩子,一般会采用罚站、留堂等方式处罚孩子,效果还不错,家长也普遍支持。但是对高年级的孩子,可能以上处罚方式效果甚微,到时他要想新的“招数”对付熊孩子。

  海口美兰区一小学吴老师表示,现在的家长更溺爱孩子,护犊成为主力,孩子抗挫抗压能力更弱,所以他一般不会体罚孩子。“而且,小孩子皮肤嫩,我们大人可能觉得打得不重,但是一不小心打伤了。” 吴老师说。

  “其实在教学管理中,包括惩戒孩子,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家校沟通。”海口港湾小学谭老师表示,“家校沟通至关重要,尤其是低年级的孩子,没有自我意识,犯了错误必须要及时纠正。”她认为,只要老师和家长充分沟通,说清楚,相信家长会支持老师的惩戒工作。

  2020年12月,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明确赋予教师适当的教育惩戒权。受访多数老师表示,《规则》的出台让老师实施惩戒权更有底气,但是惩戒权的边界和限度模糊,盼出台细则 。

  海南华侨中学徐永清老师表示,《规则》虽然对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做了规定,但是惩戒权的边界和限度相对模糊,或将掣肘老师真正行使惩戒权。“比如,规则对学生轻微违纪、较重违纪、严重违纪三种情况下老师可采取的惩戒措施进行规定,那么,轻微、较重、严重违纪怎么界定和区分,希望能有具体的标准。”徐永清同时表示,在具体处罚上,如增加额外教学、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等,这些惩戒的量怎么把握,老师们也不得而知。他建议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或者案例标准供教师参考,一方面防止老师过度行使惩戒权,同时为教师实施惩戒“撑腰”,否则很多老师因为把握不好度,害怕担责,宁愿放弃“惩戒权”。

  律师建议

  教师获得家长的合同授权行使惩戒权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钟洪敏律师建议,在有合法授权的前提下,教师获得家长的合同授权行使惩戒权,在合法及合约、合理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达到理想的运行效果。

  “小孩调皮捣蛋,哪些情形需要管、管要管到什么程度、管错了或管过头了要怎么纠错?相关问题,实际上不完全是教育行政管理范畴的问题,同时还关系到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在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内的民事权利义务的调整问题,关系到监护权人也就是学生家长是否认可并授予‘惩戒权人’在这些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内行使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钟洪敏认为,在赋予老师惩戒权的同时,要把家长也拉进来,让家长知情并同意老师行使惩戒权,形成一个契约关系。

  他举例道,家长可以跟学校签合同,授予老师代行特定时段内的惩戒权。只要是不造成人体轻伤及以上程度,并不明显具有侮辱人格、诽谤名誉的,惩戒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化,以便达到更好的教育目的。“有契约关系的保障,会减少家长追究老师的民事侵权责任的麻烦。”钟洪敏说,老师就不用担心被家长“打完屁股”后,又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打屁股”的尴尬和恐惧。

  他同时强调,签合同也能更好地约束学校和老师合理适度行使权力。在契约关系内,老师必须合法行使权力,若有违法违规行为,要接受处罚,如此为教师戴上“紧箍”,防止老师过度惩戒。

  作者:黄婷 李庆芳 雷亚平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