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昌—正文 分享
文昌房屋建筑工程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2021年01月15日 17:16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佳飞

  为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开工,优化营商环境,文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通知(试行)》,明确在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及与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合并办理、全程网办、系统纵向到底的基础上,再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举措,以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实效。

  根据通知,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比如,分三个阶段的,可按照“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并承诺建设方案稳定的,可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文后,作为规划手续,可办理“地下室”或“±0.000以下”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作为正式规划手续,可办理“±0.000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此外,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含400平方米)且高度不超过3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通知要求,对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相关单位在办理证照或出具证明时,不得强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许可证。

  申报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次装修)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承诺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建筑结构和变更使用性质,设计单位承诺图纸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的情况下,无需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不涉及规划、人防等审批事项且无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不强制在竣工阶段申报“竣工联合验收”事项。

  为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证变更程序,文昌市还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名称、合同价格、合同工期变更等非关键信息的变更申请实施网上“即来即办”;对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变更,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变更,建设规模等3类关键信息的变更申请,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具体办理,建设单位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一站式申报,全程网上办理,审批通过后,企业在线查阅施工许可证的电子证照,无需到窗口领取纸质证照。

  文昌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如发现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注册人员未按照承诺履职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信用公示、诚信扣分、停工整改及提请上级部门撤销注册执业师证等措施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按程序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达到撤销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按程序移送行政审批服务局予以撤销施工许可证。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