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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兴之举 福荫学子
2018年03月05日 17:00  来源:海南日报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陈球村的“育才宾兴”石碑。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陈球村的“育才宾兴”石碑。

  文\图 海南日报记者 陈耿 通讯员 岑明道

  编者按

    清代中期以后,在海南出现并盛行全岛的“宾兴”文化现象,不但是对先秦古礼的追寻和弘扬,更是琼州民俗注重德行和重视教育的具体表现。

    “宾兴”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三物”指“六徳”(智、仁、圣、义、忠、和)、“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和“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每三年大比一次,由“乡大夫”考察民众的德、行、道、艺,“兴贤能”,“以礼宾之”,推举出贤者和能者,设宴席款待,然后向周王报送,使他们成为邦国治理的人才。这是“宾兴”的肇始。

    科举时代琼州的“宾兴”,早已不是最初意义上的推举——“乡举”,尽管也看重读书人的道德品行,但更多是从财力上对贫寒学子的直接襄助和对优秀士子的褒扬奖励。

  “本村穷乡僻壤,或凶年坐叹,枵腹艰以穷经,或终窭兴叹,有志无由上达。既不能成于家塾,何以进之党庠?此非地气之衰,实人力所未至也。岁在庚午,始创举宾兴……”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昌荣村的“昌荣宾兴”石碑,刻于清代同治十二年(1873年),通读全文,得知从1870年开始,村中邓、王二姓父兄先后历时4年,募捐到二十万九千文钱,用以资助村中各类学子,重点扶持跨海参加乡试和赴京应考会试者。

  如今,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区以南的羊山地区古村落中,还存留着一定数量的“宾兴”古碑,目前发现的已有15座之多,默默讲述着先民集资、生息,用于扶贫、奖优的故事。

  文献资料显示,“宾兴”现象曾在100多年间遍及海南岛各州县。今天,海南不少乡村或姓氏建立的助学和奖学基金会,正是“宾兴”助学之举的影子。

  琼山县令汪垕

  推行仿古“宾兴”之典

  1774年的乾隆甲午科乡试,琼州有7人中举,琼山占了3名,时任琼山县令、浙江桐乡贡生汪垕感慨文风之盛,看到学子们奋发向上,顾念他们渡海赶考维艰,便想“仿古宾兴之典”,只是一时未能实现。

  后来的某日,绅士王时宇、丘士佳、郑宗汉、符诗等人上门拜访汪垕,称县里原有一块官田,是雍正十年(1732年)士民捐置,租金用以州府五年文书编审等开支,现在既然已经归到琼山县名下,请将此田拨作宾兴。

  汪垕查阅档案后,准允此事运作,并让公众推举经理之人,绅士、县人都推荐《四库全书》编修吴典的父亲吴位和等6人轮流执掌,管理每年的田租,积蓄三年,帮助更多士子渡海考试。

  1776年春天,有感于初心实现,此举有利于琼人,且在当地士绅勒石纪念的请求下,汪垕欣然写下了一篇《琼山宾兴田租碑记》。这是迄今为止找到的最早的有关琼州宾兴的文献资料。

  据碑阴的文字,宾兴田租除了资助到省里参加乡试的学子外,每年从县学进入府学读书的文武诸生和岁试第一名者,也能得到嘉奖。

  琼山的宾兴之举,后来在琼州府得到推行。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琼州郡守林鸿年、琼山县令刘斯增、乐会知县刘典臣、琼州府学教授莫琼林、琼台书院山长云茂琦和杨文熙、雁峰书院掌教蔡藩和丘对勤等人同立的《文会试宾兴碑》,可以遥想当年官方对此的重视。

  咸丰四年(1854年),分巡雷琼兵备道黄宗汉捐出廉俸,与琼州知府再次筹款,设立宾兴专项资金,“专为文举人及拔优贡生公车而设,另项不得动支”,并重新刊行资金使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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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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