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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这样一起案件,事实清晰,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也有明确规定,但国土局屡屡拿“领导批准”来搪塞,硬是拖着顶着,看来就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土局也没有“找到”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解决”这个问题,这恐怕不仅仅是“权大于法”的表现了,更严重的是伤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令人诧异。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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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洋浦开发区相关部门,面对法院做出的裁决,也只有不打折扣执行的份,绝不能藐视法院裁决。但事实却是,洋浦相关部门拒绝执行法院裁定,这无疑无视了法院裁决,还试图以其行政手段干预司法,其挑战和藐视法律可见一斑。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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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洋浦国土局牛气的还不止于此,一年多来,企业多次跑,就是办不下手续,硬是让法院的裁定落空。如今虽然有所松动,说先交税再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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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洋浦土地局怎么成了法外之地?土地证能不能办,缺什么材料,有法定程序,洋浦土地管理局应明确告诉办事群众,而不是推三阻四,还要“领导批示”。殊不知正是因为只看领导不看法,这事才拖得这么波折乃至恶劣。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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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不仅应熟悉业务,还应温暖服务。但令公众瞠目的是,媒体曝光的这名工作人员既对办事群众“坦陈”“自己不懂”,又摆起脸色恶语相向,把官僚主义的“脸难看、事难办”演绎得如此“生动”。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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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办事窗口的办事员,面对企业递交的材料,要求办土地过户手续的需求,竟然说不懂,这也难怪企业要质疑办事员存在的必要性。既然连最起码的事情都不懂,连给群众回复都办不到,这样的办事员怎么可以胜任窗口单位?又有什么理由要继续让纳税人花钱供养这不需要的人?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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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洋浦土地局应该做的就是:千说万说,办了再说。那么,洋浦土地局顶着法院裁决、凌驾法律之上的胆量是从哪儿来的呢?令人生疑。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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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那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被法院拍卖,因为那家民营公司欠了银行的债务,银行委托法院拍卖,银行将得到拍卖的资金以充当债务。而在法院执行期间,这家国有公司将这家民营公司收购,而那家民营企业不用再还银行的欠债,而白白得到收购款。收购这家民营企业的国有企业得到了那家民营企业(包括这块地)。而只有竞拍所得那块地的公司是“地财两空”。
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