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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差别化收费,垃圾分类才能提质增效
2020年08月20日 17:44  来源:海口日报

  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还存在不少的短板和弱项。许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系统还不够完善,普遍存在混收混运现象,分类收运设施难以满足垃圾清运需求和垃圾分类要求,也与居民分类投放习惯不匹配。此外,多数县城还没有条件建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制镇基本不具备分类收集转运的能力。基于此,近日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进一步促进垃圾减量,指导各地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促进生活垃圾从源头上减量。

  众所周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来支持其正常运转。长期以来,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垃圾处理系统,全凭政府投入资金来运转,投入渠道单一、处理经费短缺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垃圾分类应在“征费管理”上破题,本着“谁产出、谁付费”的原则,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在计量收费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收费,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严重不足、分类正确率有待提高、分类链条不畅通、市民分类意识不强等问题。

  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会增强。对一般市民来讲,因为要缴纳垃圾处理费,而且“多产出、多付费”,“不分类、多付费”,使他们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前扔垃圾,从来没有想到它会如何处理,现在要缴费,市民会突然感觉到环境保护离自己这么近。每年缴纳的垃圾处理费虽然不算多,但是让他们产生了“自己污染、自己负责”的意识,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可以“倒逼”市民对城市的环境保护尽到责任。

  因此,实行差别化收费,垃圾分类才能提质增效。换言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是一种多赢选择,并可以保证垃圾分类行稳致远。首先,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将改变政府单一投入的模式,政府财政负担也会减轻。               □汪昌莲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