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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所有居住区厨余垃圾均需破袋投放
2020年08月12日 12:39  来源:南海网

  明年10月起,海口所有居住区厨余垃圾均需破袋投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4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近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下简称《方案》),明确2021 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且在明年(2021年)10月起,全市居住区的厨余垃圾均需要破袋投放。

  根据《方案》,2021年试点街道95%以上居住区实现分类实效达标,其余范围实现8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全市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700吨/日以上,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理量达到800吨/日以上。

  此外,《方案》指出,2020年9月底前,各区根据实际需要,采购相应配套的车辆,全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分别与各类垃圾分出量相匹配。全面完成分类车辆的色彩喷涂及分类标识张贴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其中可回收物专业分选能力达到300吨/日,600吨/日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到2021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需求,其中可回收物专业分选能力达到700吨/日,厨余垃圾总处理能力达到800吨/日以上。

  《方案》还明确,2020年8月1日起,各区示范街道的居住区强制实行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其他街(镇)居住区不做厨余垃圾破袋投放的强制要求。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居住区厨余垃圾均需破袋投放,为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顺利投产运行做好充分准备。

一图读懂垃圾如何分类 ↓↓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