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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总工会对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农民工给予交通补贴
2020年02月28日 17:39  来源:中新网海南
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目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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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海南新闻2月28日电(记者 张茜翼)记者28日从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获悉,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做好海南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复工复产工作,海南省总工会决定对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公布的47个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农民工(含非工会会员农民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凡已申请享受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工会交通补贴和2020年“乐团圆·暖心返乡路”农民工春节返乡购票补贴的,不重复补贴。

  申请补贴的票据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4月30日期间,出发地或终点站是海南地区实名制的客车票、火车票(含动车票、高铁票)、飞机票和船票(以票据照片为准)。

  本次补贴依据为往返一次叠加或单程票据。合计金额为300元(含)以下的,按实际面额补贴;合计金额超过300元的,按照300元补贴。

  补贴条件为: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公布的47个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农民工;持有2020年1月6日至4月30日期间,出发地或终点站是海南地区实名制的客车票、火车票(含动车票、高铁票)、飞机票和船票(以票据照片为准);具有农村户籍(以户口本照片为准);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身份证照片为准);持有本人名下银行卡(借记卡)。

  申请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8:00至2020年5月30日17:00。申请流程为:由农民工本人持票据、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向务工单位工会申请,务工单位工会做审核意见,报市县、产业工会审批。市县、产业工会于2020年6月10日前进行汇总,将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报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省总将补贴经费转到市县和产业工会,由市县和产业工会发放到农民工。(完)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