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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部分农贸市场对“禁塑令”尚不知情 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禁塑规定
2020年08月31日 09:52  来源:南海网
东门农贸市场肉摊用环保购物塑料袋给顾客装好肉 记者 蒙健 摄
东门农贸市场肉摊用环保购物塑料袋给顾客装好肉 记者 蒙健 摄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30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做好执法准备,印发《禁塑案件查办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计划逐步开展列入禁止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明确指导意见。

  “禁塑令”大限将至,作为塑料袋使用量较大的农贸市场、餐饮店、商场超市如何着手进行准备呢?对此,记者对海口市部分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进行了走访,结果发现,海口部分农贸市场对“禁塑令”均表示“不清楚”,甚至不知道“禁塑令”的具体实施时间;而与之呈鲜明对比的是,多数大型商超已着手准备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农贸市场、餐饮店暂未有准备 均不知“禁塑令”时间及内容

  距离12月1日仅有3个月的时间,近日,记者首先对塑料袋使用量较大的农贸市场进行了走访。“这种塑料袋是属于环保袋,通常为1.5~2块钱一扎,一扎差不多30~40个袋子,像大一点、厚实些的要贵一些,3块多钱一把。”在大英农贸市场内,一位蔬菜摊主告诉记者,她的这个摊位一个月用这些塑料袋就得好几十扎,最少得花掉近100元。记者看到,该市场内大多数摊位所使用的这种“纯塑环保购物袋”,标有“PE=HD 塑料购物袋”,厚度为0.031㎜。有摊主告诉记者,这些塑料袋都是卖塑料袋的平时到市场内兜售的,规格大小一样的,价格也有所区别,但他们卖菜卖肉时,均是免费提供。

  就在记者采访时,一位买了多种菜品的顾客提出再套一个大塑料袋,周女士爽快地帮她把所有装在小塑料袋里的菜都放在一个大袋子里。在市场内,几乎每位市民手里拎着至少六七个装有水果蔬菜、标有“纯塑环保”的购物袋。在采访过程中,多数摊主称并不知道“禁塑令”,但会根据市场的安排来使用或更换袋子。据该市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禁塑令”的相关政策,他们并不清楚,目前并没有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若是将来的确是不能使用,我们再要求摊主换成能够使用的袋子。”

  据新华农贸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农贸市场上使用的均按照此前规定使用的环保袋,但对于“禁塑令”的具体实施时间和内容,他称“不清楚,也没接到相关通知。”“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禁塑’的相关通知。”海口东门市场管理处一负责人同样表示。

  28日晚,在大英山西路上的夜宵餐饮店,记者注意到,一家销售米粉的店铺盛放汤粉所使用的是塑料碗,随后用一个没有标识的黑塑料袋打包好递给了顾客。该店主称,店内所使用的打包碗筷都是别人帮忙进的货,对于省里的有关文件还没看到。“如果真不让用这样的塑料碗,我还真不知道该用什么代替。”

  大型商超已着手准备“更新换袋” 11月底前将换降解新品

  超市,也是塑料袋的使用大户。在家乐福超市南亚店入口的显眼位置,已经悬挂有“齐心协力共禁塑”“建设自贸港 禁塑我先行”的宣传牌。记者在市场生鲜区看到,虽然生鲜区的袋子是免费提供,但顾客基本都按照需取袋,装袋称重。偶尔会有一两名顾客取下多个袋子,但不用的话则随意放在货架上。位于收银区域,购物袋按规格大小来收费,为0.3~0.5元一个。有些顾客在付款后会拿事先准备好的布袋、塑料袋前来购物,顾买东西比较少的,则不用袋子直接带走。业内人士介绍,这样的购物袋,作为大型商超每个月的使用量,大约在4~5万个左右。

  “家乐福超市预计在今年国庆节后,将可循环利用的塑料袋,包括打称用的袋子,换成符合禁塑标准的全生物降解购物袋。”据家乐福超市南亚店相关负责人陈玉介绍,自海南省出台有关“禁塑令”的相关规定后,家乐福作为试点单位,自今年4月底,一直在符合标准要求的代替品,同时向市民宣传,倡导自备购物袋或减少购买塑料袋。她说,目前已与相关全生物降解购物袋的生产企业洽谈,合同正在走相关流程。

  她还告诉记者,同时超市内现销售的一次性碗碟产品,早已没有普通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均为甘蔗纸浆、淀粉基塑料等一次性餐具。

  大润发超市龙昆南店、国兴店内目前上架了全生物降解的一次性餐具用品。据国兴店客服经理邓宏颖介绍,目前超市内流通的所有塑料袋都是经过检验的可降解塑料袋,所使用的塑料袋都在同一厂家采购,且每批次皆有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和第三方抽检报告以及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等关键信息,证明塑料袋符合环保标准后,方投入卖场使用。

  她表示,12月1日起“禁塑”,在限期来临之前,超市方也让采购部门联系了生产全生物降解的厂商,预期将在限期之前上市提供给顾客。

  严格执行“禁塑令” 海南出台《禁塑案件查办指引》

  自2019年2月,海南出台《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再到今年4月,《关于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一系列的政策方案的陆续出台,禁塑限塑政策全国范围内落地在即。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为做好执法准备,向全省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印发《禁塑案件查办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按计划逐步开展列入禁止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明确指导意见,服务12月1日起海南正式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真正落地。

  《指引》指出,海南各市县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对一次性塑料制品大量流通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网点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要主动出击,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外省企业产品省内经营源头的执法检查,堵住源头,坚决切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流入海南市场的各类途径;要加大对各大网络经营平台的宣传教育力度,对其进行约谈,落实网络经营平台的主体责任,于今年12月1日起将海南区域列入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禁止收货区域。

  按照《指引》,海南省各市县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将制定可行措施,扎实开展禁塑执法工作。通过重大案件曝光、以案说法等各种方式开展执法宣传。在开展禁塑执法工作中,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的进行教育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从快从重坚决查处,确保禁塑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