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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约350万元 海口秀英检方对涉案28人提起公诉
2020年08月07日 16:23  来源:南海网
案件审理现场。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案件审理现场。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7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实习生 高源 通讯员 王松林)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吴某鹏、郭某强等28人提起公诉。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鹏今年31岁,莆田市仙游县人。被告人郭某强42岁,平顶山市叶县人。2018年3月,被告人吴某鹏在QQ群、微信群中交流得知,可通过在微信群里贩卖、传播淫秽视频牟利,遂产生了搭建网站、寻找淫秽视频、第四方支付,通过招收微信代理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想法。其后便与被告人郭某强商量一起合作,由被告人吴某鹏出资购买一个网站平台与郭某强共同管理运营,二人使用一个高级权限账户。同时,纠集他人开发淫秽视频并发展下线,在微信群内发布淫秽视频,微信群里的成员点击链接后,通过内付或者扫码支付相应的金额就可以观看淫秽视频;观看淫秽视频收取的费用会转到第四方支付平台。自2018年3月至破案时止,吴某鹏、郭某强等通过网络贩卖、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约350万元人民币。

案件审理现场。图片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案件审理现场。图片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据了解,包括吴某鹏、郭某强在内的28名被告人分别来自福建、河南、广西、海南、广东及山东等地,在他们之中,大多成员为无业人员,部分成员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案时年龄最小的仅19岁。

  据悉,该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在互联网时代,公民在互联网上的一切行为要做到和现实社会一样,必须受法律的约束。然而总有少数人在网络上传播一些不良信息,比如传播色情图片、视频,污染网络环境,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官提醒:公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切勿为了眼前利益而突破底线。同时,观看直播的网民也应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传播,主动举报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共筑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