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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调解”保障营商环境 龙华区法院推进案件精准繁简分流
2020年07月22日 08:10  来源:海南日报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负责人林宏业(右一)在立案当天审结案件。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负责人林宏业(右一)在立案当天审结案件。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公平、公正、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审判质效,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经多年实践摸索,其速裁审判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快速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方法,在原有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的“六速”工作机制。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自2019年至今,共受理案件7800件,审结6516件,庭内法官人均收案975件,人均结案815件。

  建立繁简分流机制

  分工协调“速转”“速送”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的改革意见,提高审判质效,龙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科学调配审判资源,坚持以“质效合一”的司法理念指导庭室审判工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今年3月,出台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立案阶段甄别分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由速裁审判庭办理,力求实现用全院30%至40%的民商审判力量完成全院60%至70%的民商事案件量的工作目标,让更多当事人感受到“速裁”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据了解,在受理案件后,速裁审判庭会在5日内完成案件的分案和排期工作。书记员视案件材料情况采取委托送达中心送达或由庭内自行送达,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案件“速转”“速送”。在面对批次多、数量大的系列案件时,由庭长统一安排,以庭审为中心、集中化审理、区别化处理的办案思路,各团队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统一步调,确保系列案的庭前、庭后程序性工作有序完成。系列案件一般实行集中排期、开庭、宣判,既保障众多当事人直接完整的表达诉求,又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平审理和裁判。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开庭审理案件。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开庭审理案件。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多方联动合力“速调”

  龙华区法院在原有诉调对接经验的基础上,与龙华区司法局会签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并在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室,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室由龙华区司法局选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坐班制,依法及时调解由庭室诉中委托的纠纷案件。速裁审判庭内设立专门法官团队及专职联络员负责与区各司法所对接工作,法官主动深入矛盾源头,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纠纷并引导当事人运用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由参与调解的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出具相应民事裁定书。同时,龙华区法院还与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华区妇联分别签署了《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进一步扩大多元化解纠纷格局,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辖区内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个体商户经营困难,导致矛盾纠纷增多,为高效、快速、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3月,速裁审判庭参加龙华区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部署会,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多发、可能多发的矛盾纠纷及实际调处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对特殊时期民商事案件审理的法律理念、以及“复工复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交换相关意见和看法,并且对商户减租等具体案件的调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5月,速裁审判庭联合龙华区司法局开展关于防疫期间农民工讨薪案件调解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农民工法律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做好防疫期间农民工讨薪案件调解工作提出了相应建议。7月,速裁审判庭运用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讨薪事件,当场为8名农民工发放工资17万元,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增加了农民工对司法维权的信任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龙华区法院一直与龙华区司法局保持着良性互动,双方多次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共同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上半年速裁审判庭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178件,诉前调解案件68件,无一例司法确认调解强制执行,也没有引发一起上访或投诉。

  为公平正义提速

  组建专职审判团队“速审”“速结”

  为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加强简单民商事案件的集中快速审理,龙华区法院根据案件案由类型,对“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数量占比较大的几类“简案”,按照一名员额法官配备两名司法辅助人员的比例组建专职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并定期轮换,打造术业有专攻的“专科法官”。对类型化案件推行门诊式集中审理模式,由书记员提前完成庭审前的程序性事项后,引导当事人轮候参加庭审。类型化案件的文书制作可采取要素式判决的形式,内容追求同类案件裁判的同质化,同时实现类案类判、速审速结。

  速裁审判庭在收案后,首先剔除其中确实不适宜进行调解的少量案件,其余所有案件均复印相关案卷材料,委托给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作为特邀人民调解员的庭内返聘退休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与民事诉讼程序双轨并行。对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案件调解结案;经沟通协调后,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原告申请撤诉,即可裁定撤诉结案。同时,庭内加强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应用。速裁程序可让当事人选择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7日或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小额诉讼程序可指定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7日,两种程序可以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开庭地点,一般在两个月内审结,案件流程简便快捷,庭审过程可直接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来举证、质证和辩论,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在向当事人告知回避、上诉等基本诉讼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意见。提倡当庭宣判,对被告承认原告诉请或者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的案件,可进行当庭裁判,尽量缩短审理周期,速判速结。

  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龙华区法院表示,将积极回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司法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制度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上取得更大实效,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与法治保障。

  (策划/海宁 撰文/毛雨佳 蔡承霖 海宁 图片均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