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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法院办理两起行政案件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2024年03月15日 11:26 来源:法治时报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李晗)近日,屯昌县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探索一条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化解行政争议的途径,让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日前,屯昌县法院在审理行政利害关系人某某水电站、某某公司分别诉某某行政机关请求撤销案涉不动产权证书两案中,发现两起案件都存在颁证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问题。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以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该院针对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与被告行政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并建议被告进行自我纠错,撤销案涉不动产权证书,重新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被告接受法院的建议并启动撤证程序,依法依规上报当地县政府并在专题会上讨论,最终作出了撤销案涉不动产权证书的决定。被告于今年2月某日发布了公告,将案涉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撤销。两案的原告日前也向该院提出撤诉申请,该院也及时作出准予撤诉裁定,并在裁判后告知两案原告后续的维权途径。

  据介绍,屯昌县法院将继续把重点放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同行政机关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交流,同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化解行政争议,让每一位行政相对人都能在行政案件审判中具有获得感。通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方式去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能够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