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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新规:社保卡可以跨行换卡和申请注销
2023年12月14日 16:43 来源:中新网海南

  中新网海南新闻12月14日电(李奥迪)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医疗保障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出台《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申请注销业务服务规程》(以下简称《服务规程》),对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注销申请业务办理作出具体规定。

  在跨行换卡业务方面,《服务规程》明确:持有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且6个月内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升级换代业务或新申领社会保障卡超过6个月的持卡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需求办理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业务。已办理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业务6个月内,不允许再次办理跨行换卡业务,避免个人频繁换卡造成增加换卡成本和管理无序。

  持卡人可通过海南一卡通APP等渠道线上办理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业务,也可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机构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海南农信社、海南银行等6家服务银行的服务网点线下办理。

  据了解,社保卡跨行换卡业务免收工本费,由社保卡服务银行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保障卡加载医保个人账户,群众在办理跨行换卡后,无须个人发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申请,由新服务银行和原服务银行完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接续,方便群众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就医报销。

  关于个人申请注销业务方面,《服务规程》规定,除持卡人因死亡等原因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根据持卡人个人意愿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业务:持卡人出国定居;持卡人不属于我省户籍人员且在我省未享受或不再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三张以上社会保障卡,根据个人意愿注销本省社会保障卡。

  《服务规程》要求,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注销业务审核通过的30天内,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会保障卡及时到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注销手续。持卡人根据个人意愿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业务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领海南省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有余额、正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属于海南省户籍人员等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业务。

  《服务规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完)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