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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进高能级企业拟给予一次性奖励
2023年09月23日 18:07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9月20日讯(记者邝晓霞 特约记者萧海山)为进一步促进龙华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楼宇经济在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平台载体作用,切实做好安商、稳商等综合服务工作,日前,龙华区商务局起草的《海口市龙华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9月19日至28日。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分为商务楼宇和商业楼宇两类,提出了多条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

  主要为数字经济产业、现代金融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符合自贸港鼓励类产业方向或龙华区“十四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的楼宇开发企业、楼宇业主、楼宇运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楼宇经济市场主体。

  扶持政策

  支持楼宇招引高能级企业

  楼宇运营企业每新引进一家高能级500强(财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在龙华区注册并认证为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每新引进一家中央企业或其二级公司,银行、证券、保险、投行等金融机构的市一级以上分支机构在龙华区直接投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注册的法人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亿元商务楼宇做大做强

  楼宇内纳统企业年度总营业收入(不含房地产业)首次超过50亿元(含)、100亿元(含)、200亿元(含)、500亿元(含)、1000亿元(含)以上的商务楼宇,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现有商业楼宇优化升级

  对投入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商业楼宇,为提升经营环境、打造商圈商业氛围、业态升级、运营转型所开展的软、硬件升级改造,当年累计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按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10%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补贴,同一栋楼宇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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