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两市场摊位销售不符合标准豆角、姜
2023年02月07日 10:26 来源:南国都市报

  南国都市报2月6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因销售的大豆角(豇豆)、姜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存在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近日,海口龙华林金川蔬菜摊、海口龙华陈锋农产品摊分别被予以立案处罚。

  据介绍,2022年10月9日,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派工作人员对海口龙华林金川蔬菜摊销售的大豆角(豇豆)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最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另据悉,龙华区海垦街道海垦路汇鑫市场内一楼10号的海口龙华陈锋农产品摊,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09日的老姜,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龙华林金川蔬菜摊、海口龙华陈锋农产品摊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口龙华林金川蔬菜摊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2000元;对海口龙华陈锋农产品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760元,罚款4000元。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