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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负责各类学校设备管理等便利 澄迈教育局原职员受贿近90万
2022年05月12日 16:41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1日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赵明伟)5月10号,澄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澄迈县教育局原工作人员黄某被指控犯受贿罪一案,澄迈县教育系统近50人旁听案件。

  检方指控,被告人黄某在澄迈县教科局及澄迈县教育局任职期间,利用其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管理及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4名请托人的好处费共计89.7万元,在教学设施设备采购、一键报警平台安装运维等项目的承揽、验收、款项拨付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其中,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黄某在担任澄迈县教科局电教站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章某以公司名义承揽了新建学校配套设备建设项目、澄迈县1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为感谢黄某的“帮助”,章某共计送给黄某好处费30万元。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黄某构成受贿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被告人黄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法官寄语

  黄某在庭审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他说,“公权力姓‘公’,自己在公权私用的路上一错再错,初心背离,信念缺失,终于自尝苦果,悔恨不已。”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黄某为鉴,守住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从内心深处警示警醒,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权为民所用。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