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 三亚、儋州任免一批干部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一)

(2021年11月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严 平同志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彭 龙同志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学文同志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严 平同志的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 龙同志的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二)

(2021年11月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卢义、严连勇、黄兴武同志为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德震同志为三亚市水务局局长;

  常成云同志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谭萍、王东、吴海峰、周俊、吴清江、花兴同志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黎觉行同志的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符 婉同志的三亚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三)

(2021年11月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文壮同志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郭冬燕同志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副庭长;

  邹俊杰同志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梁 朝同志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

  免去:

  梁 朝同志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潘文壮同志的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四)

(2021年11月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慧丽同志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12日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莫正群为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冯本彦为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黎秀全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符巨友儋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金韬儋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美英儋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12日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陆胜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洪涛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