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琼海—正文 分享
琼海:用两年时间消除16个集体经济“空壳村”
2021年09月05日 15:27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5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日前,琼海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琼海市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行动帮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用两年时间全面消除琼海市10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和县域间协作帮扶的屯昌县6个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行动至2021年底将消除50%以上的“空壳村”;到2022年底,“空壳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采取什么样的帮扶措施,以便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后劲?琼海市计划从社会资本介入、盘活闲置公益设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用好用地入市政策、探索抱团发展及允许村集体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等“七个方面”着手发力。

  《方案》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资源资产作价入股、资产托管、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农业产业园和乡村旅游示范区。政府投资、扶贫资金、涉农财政项目投资可作为资本金,入股经营主体获取分红收益。

  将失去教育功能的闲置校舍以“零租金”形式交由村集体单独经营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经营。可依法将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入市或合作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镇属的农场、林场、渔场等可按规定委托村集体运营。

  《方案》明确,统筹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优先向“空壳村”倾斜,县域内帮扶村按照每个行政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扶持的塔洋镇加贤村和长坡镇渔业村各50万元;已列入2019—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范围的8个“空壳村”;县域间协助帮扶村按照每个行政村10万元的标准扶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可作为村级集体经济与企业合作发展的股本金,获取股份收益。

  《方案》明确,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重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及乡村旅游、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用途,禁止用于房地产开发。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庄内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先行组织复垦为农用地后,将腾挪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其他适宜地区入市。对与“空壳村”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企业,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对村集体实施的土地流转、现代农业、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农田水利设施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立项。单个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实施。

  琼海市委表示,对消除“空壳村”工作实行常态化检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表扬先进典型,对工作进展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将消除“空壳村”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作为发现干部、识别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