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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出台关爱激励驻村干部十条举措
2021年08月12日 09:48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营根8月11日电(记者李梦瑶)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出台关爱激励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以下统称驻村干部)十条举措,通过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进一步推动驻村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据悉,琼中将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驻村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给予提拔重用、职级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先;将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挂钩,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个人绩效奖金系数按照全县最高标准发放;建立驻村干部轮休制度,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前提下,采取分期分批方式,统筹安排轮休。

  同时,琼中将对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期间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非因主观故意出现失误和错误,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符合海南自贸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机制的,不予或免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并督促及时整改和纠错纠偏;理顺驻村干部与驻点干部、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关系,避免出现驻村干部包办村里大小事务等现象;优先发展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驻村干部入党;统筹做好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好各项基础保障待遇;注重从乡村振兴一线选树典型。

  激励与厚爱之余,仍需严管与约束。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琼中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将对存在思想异常、违规违纪、生病住院、家庭变故、工作消极情形的驻村干部做到“五必访”,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走访驻村干部1次,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随时掌握其工作状态、工作纪律、工作落实等履职尽责情况。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