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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2021年08月11日 0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8月10日电 (记者 张晓曦)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日表示,支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反外国制裁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区实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去履行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当日,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的《反外国制裁法》,旨在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按照《香港基本法》第18条,全国性法律可以通过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而适用于香港。在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前会进行咨询,作为行政长官,她已提供了意见,表明特区政府将支持《反外国制裁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然后在香港特区实施。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基本法》第18条说明,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可以通过公布方式实施,如《香港国安法》;也可以通过本地立法实施。对于《反外国制裁法》,她提交的意见是支持通过本地立法程序来进行,希望可以澄清和厘清《反外国制裁法》在香港实施的法律框架和法律程序等,亦防止有人借机炒作。

  林郑月娥强调,在没有《反外国制裁法》之前,如果国家在外交的层面需要作出任何制裁行动,特区政府一如既往会用现有的法律来配合中央。她指出,当有人无理粗暴地制裁国家、国家的机关或者是中央及特区的官员,“我们必须有反制的能力”。(完)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