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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法院创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燃油之急”无须急 促调快审暖民心
2021年07月28日 16:43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贾磊 通讯员刘立童 陈冰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高效调解了30宗涉及燃油补贴款发放的出租车租赁合同纠纷案,有力保障了30名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2016年至2018年期间,原告张某平等30名司机与被告海南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书》,约定由30名原告承租被告共30辆铃木启悦车从事出租车运营业务,租期至2024年5月,每月租金为4800元,被告每年一次性向原告发放燃油补贴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约定履行,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16年至2018年度的燃油补贴款。

  2020年初,陵水县交通运输局对案涉30辆出租车发出停运通知,原告、被告遂签订《出租车运营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同时约定被告将2019年以后的燃油补贴款每年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之后,陵水县交通运输局对案涉30辆出租车2019年度燃油补贴进行了统计、审核并完成了款项申报工作,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向原告支付。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的30名司机,只能通过信访渠道向陵水县纪委监委寻求解决之道,该县纪委监委征求多方意见和调查后,向司机们进行了释明,建议他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30名司机现分散于全国各地,要集中到陵水提起诉讼极为不易,对此,在陵水县纪委监委及法院的协调指导下,30位司机指定并委托了尚在陵水工作的2位司机作为共同诉讼代表人,代为处理案件诉讼相关事项。

  因被告对外存在多笔债务,为确保燃油补贴专款能及时支付至出租车实际运营人,法院对该批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该批案件于7月9日立案受理,7月13日移送至民庭审理。民庭三位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集中进行讨论并制定审理方案。在确认双方有调解意愿后。7月14日,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支付原告2019年燃油补贴款,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至此,从立案到结案,短短5天的时间,30位出租车司机近两年之久的“燃油之急”,终于全部解决。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