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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6名孕产妇骗取生育津贴98万 主犯获刑三年半
2021年07月14日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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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虚构劳动关系,为36名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孕产妇以公司职工的名义向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缴纳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骗取生育津贴98万余元,8名被告人被控犯有诈骗罪。7月14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宣判此案,其中主犯获刑3年6个月。

  【现场音】法官

  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4万元。

  【解说】生育津贴作为国家补贴给劳动妇女这一特殊群体的补贴,必须以被保险人系单位在职员工为前提条件,无劳动单位的个人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解说】本案第一被告人宋某系公司法人,其余被告人为公司的管理人员或员工。法庭认为,被告人宋某等人明知涉案公司不具有为涉案孕产妇缴纳生育保险及代为申领、发放生育津贴的资质,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同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李佳丽

  (涉案公司)专门是实际用于挂靠这些想上社会保险的这些人员,从中再获利,比如说收取一些手续费,或者像本案的生育津贴里面,他会先克扣一部分,然后再给涉案的孕产妇。

  【解说】案发后,宋某等人将涉案金额全部退还,加之其有自首情节,法官介绍,这些都构成量刑的考虑因素。

  【同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李佳丽

  (宋某)有一个自首的情节,而且宋某他本人也是代表公司对所有的骗领的生育津贴90余万元已经予以了退还,并且考虑到宋某在这个案件里边,所有的生育津贴其实大部分都已经是给了涉案的孕产妇了,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所以对他进行了这么一个判断。

  【解说】结合本案,法官也做出普法提示。

  【同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李佳丽

  其实我们国家有一个非常完善的社保体系,可能其中还是有需要提升的一些空间,但是在目前来说的话,即便是没有用工关系,国家现在也是可以上养老,包括医疗的一些保险的。所以希望大家还是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不要说为了去续保,为了让自己得到更好的一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而去走捷径,钻法律的空子。

  记者 单璐 北京报道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