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岛货物查验和走私风险防控办法征求意见!
2021年06月24日 17:54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日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就《海南省出岛货物查验和走私风险防控办法(草案初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出岛货物查验和走私防控工作,不得干预或阻挠出岛货物的查验和走私防控工作。承运人不得通过非海关监管区的滚装客船轮渡港口承运“零关税”进境商品。

  据《办法》,查验实行设备扫描检测为主,人工检验为辅的方式。邮政企业应当履行对寄递运输出岛的货物实名验视、检查等职责。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寄递货物履行监督管理工作,禁止通过寄递方式将“零关税”进境商品运输出岛。港口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货物运输管理检查制度,制定并完善内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涉嫌违法运输、夹带或藏匿“零关税”进境商品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此外,承运人应当与货物所有人签订承运合同,明确承运货物的种类、数量、目的地等内容,承运人应当制作承运单据,并随车携带。

  《办法》表示,查验执法人员对涉嫌走私的可疑货物,应当现场组织海关和公安等部门协同执法,并制作现场协同执法记录。单位和个人拒绝配合有关部门查验,拒绝提供查相关资料或妨碍执法的,查验机构和公安机关依照《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不随车携带承运单据的,查验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要求其暂停过海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总台央视记者 钟华夏)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