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详戳→
2021年06月12日 08:36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余小艳 通讯员王华)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推进海口市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七级管理岗)徐加銮、副处长(七级管理岗)吴钟龙、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水运港口管理科科长王训宇等3人疏于监管的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简称市运管处)副处长徐加銮,时任海口市运管处城市公交客运管理科科长吴钟龙,时任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道路客运处处长王训宇等人,未对某的士集团有限公司缺口部分驾驶员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也未督促下属单位市运管处落实备案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该公司私自违规招聘驾驶员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徐加銮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1月27日,吴钟龙、王训宇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2021年1月27日,徐加銮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副科长张辅宋执法查处不及时的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时任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张辅宋,多次带队到某公司违法现场进行执法,但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制止和查处某公司开采、外运大量矿石,占地建设石料加工生产线等非法行为,导致该公司非法对外销售矿石获利,给国家造成67.67万元的经济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4月29日,张辅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办公室副主任王抓纲工作麻痹大意的问题。2016年4月,时任海口市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抓纲在担任海口市琼山区夏瑶二期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不认真履职尽责,在未经认真核实、未与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编制零违建概算报告,致使相关违法建筑按合法建筑得到补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21年1月20日,王抓纲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海口市秀英区经济研究中心事业编干部马奎履职不力的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时任海口市秀英区文化和旅游稽查大队大队长马奎,未正确履职,对辖区内某网吧接纳3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件未作进一步调查处置,致使该案超过了办案期限,造成该网吧(被查处后约半年停止营业)的违规经营行为未受到相应行政处罚。此外,马奎作为大队长,未按规定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对违法卷宗材料进行保管,未建立相关档案材料移交、归档和统计等制度,档案管理混乱,致使该网吧行政违法案卷宗材料遗失。2021年1月8日,马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冯推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冯推坤在担任美兰区大致坡镇环卫站站长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站公务油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致使违规给非环卫车辆加注汽油累计约24.4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此外,2017年间,冯推坤通过开具内容不符的票据,违规报销环卫车辆维修费共计3.8628万元。2021年3月31日,冯推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是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表现,受处分的干部中,有的缺乏责任担当,消极懈怠;有的工作不用心不尽力,玩忽职守;有的思想麻痹,工作浮于表面;有的该办不办或慢办,庸政懒政;有的疏于管理,作风漂浮。种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仅贻误工作,还劳民伤财,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它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引以为戒。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