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销分”当严惩
2021年04月16日 08:34  来源:海南日报  宋体

  违规“销分”当严惩

  ■ 韩慧

  众所周知,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将被记分、罚款。殊不知,有人却把销分当“生意”,为违法的驾驶人违规销分,从中捞取好处费。近日,澄迈县公安局某某大队原工作人员唐某某、蔡某某、张某甲、王某甲就因为违规销分,被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4月15日《南国都市报》)

  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本意在于抑制驾驶人违法冲动,引导大家遵守交通法规。自实施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记分制度对警示、教育违法的驾驶人,约束和矫正其驾驶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唐某某等人身为公安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理应督促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却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销分。这是把交通违法处罚异化为权钱交易,破坏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理应受到法律惩处。

  交通违法不是被记分、交罚款就可以了事。处罚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戒,令驾驶人认识到违法严重性,从而增强安全意识,坚持安全驾驶。这是对驾驶人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保护。试想,要是闯红灯、酒驾等违法行为都可以躲避处罚,久而久之,驾驶人就会对交通法规失去敬畏之心。一旦安全驾驶之弦松懈下来,对行车安全就是极大隐患。

  在一些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规销分已形成灰色利益链条。如媒体报道,2010年3月至2017年11月间,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一工作人员,先后1055次非法收受9名从事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财物,共计4246万元。执法人员漠视法律,把手中权力当成敛财工具,使得法律条款失去约束力,法律效力被消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斩断内外勾结的违规销分利益链条,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补足管理短板,堵住技术漏洞,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有空可钻。监管手段也要硬起来,对小权贪腐行为提高警惕。驾驶人要严于律己,不为一时方便、贪便宜而钻法律空子。把交通法规立于心中,就是对交通安全的呵护,对生命的尊重。

  近日,由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对“代扣分”行为的惩处。新增加的规定从“代扣分”的组织者到参与者,再到实际违法者均有相应处罚规定,可谓全链条打击。这为今后执法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助于加大对“代扣分”行为的打击力度。相信只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牢牢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安全出行必将更有保障。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