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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7名被告涉及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2021年04月02日 1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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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结案,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香港法庭4月1日裁定罪成。

  据悉,因涉嫌欺诈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正被还押监房的黎智英,与李柱铭、何俊仁等另外8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2月16日,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中,除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3月10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4月1日,司法机构特别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审讯该案,共传召了11名证人,受审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及何秀兰。

  (记者 范思忆 制作 郭世浩)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