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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2021年03月26日 07:35  来源:海南日报  宋体

  记者 尤梦瑜

  3月24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1989年11月制定以来,对指导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为何要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主要修改了哪些地方? 24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接受了海南日报记者采访,解答相关疑问。

  “这次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主要是基于2020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进行了修改,因此,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全国人大的部署要求,依法做好今年下半年我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对《实施细则》中与《选举法》规定不相吻合的内容作相应修改,使之与《选举法》保持一致。”林泽锋说。

  海南日报记者注意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增加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并明确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要重新确定。此次我省《实施细则》的修改正是相应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将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由一百二十名调整为一百四十名,将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由四十名调整为四十五名。此外,对《实施细则》的一些文字作了修改完善。

  “《实施细则》的修改从我省实际出发,修改的内容一是在法律中更好地体现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二是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代表数量。这些都是健全人大选举制度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林泽锋介绍。

  3月19日,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依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全国县乡两级人大2021年起将陆续换届。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据介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约占我国五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林泽锋表示,做好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实施细则》将从制度上为县乡两级换届选举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保证选举工作的质量。

  (本报海口3月25日讯)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