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年检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不合格取消办学资格
2021年03月21日 11:51  来源:海南日报  宋体

  本报海口3月20日讯(记者陈蔚林 实习生文欣)为依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省教育厅近日决定于3月至6月组织开展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工作。

  本次年检对象为经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内容为各学校和幼儿园办学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办学方向与管理体制、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财务与财产管理、学生生活管理、办学条件等分别列出三级指标进行打分。

  根据文件,违规发布招生广告(简章)的学校和幼儿园,招生人数明显萎缩、办学条件差且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高中学校等,都将暂缓办理年检手续,并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2021年秋季不得招生。

  省教育厅明确,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和幼儿园将被取消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并由主管教育部门妥善解决好其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的就学问题;在年检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办学,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和幼儿园,将由主管教育部门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