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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一养殖场因非法出售果子狸被查封
2021年02月23日 10:26  来源:南海网 
养殖场被查封。万宁检察院供图
养殖场被查封。万宁检察院供图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2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记者从2月22日召开的万宁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了解到,在去年疫情防控的严峻时期,万宁市检察院立案审查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案件2件,其中,办理了高检院、省检察院交办的肖某某在网络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2月6日,在疫情最吃紧的时候,有群众举报称万宁辖区微信账号“Bin”涉嫌在网络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2月7日,万宁市检察院收到最高检、海南省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

  2月10日,万宁市检察院对该案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将线索书面移送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电话向万宁市森林公安局通报相关情况。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依法没收非法出售的果子狸。万宁检察院供图

  经调查,“Bin”是违法嫌疑人肖某某用妻子陈某某的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账号,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售卖野生动物制品及活体疑似为果子狸、娃娃鱼的野生动物,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月14日,肖某某联系买方在万宁市某小区出售果子狸1只,被当场抓获,并被万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处于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依法没收非法出售的果子狸。据肖某某供述,他以其堂哥的合作养殖舍为掩护,出售果子狸并获利。

  2月15日,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提供果子狸的养殖场依法查封、整改,责令养殖业主管控好现存栏的野生动物,严禁销售、严禁转运等,等疫情解除后再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再三要求辖区内的养殖场业主继续对养殖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要求对养殖场具体管控的人员要继续深入管控的养殖场,做好管控工作。

  该案的成功办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同时也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强化公共卫生的法治保障。

  据万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玉林介绍,针对万宁市无证饲养野生动物情况,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今年将围绕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特别是生态环境违法、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实实在在地抓好公益诉讼工作。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