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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
2021年02月07日 16:00  来源:中新网海南  宋体

  中新网海南新闻2月7日电 印尼《印尼商报》、澳门《濠江日报》、台湾《中国时报》采用中新社海南分社稿件,题目: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

  中新社海口1月30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口海关30日介绍,由海南尼米斯实业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首票“零关税”帆船前一日在海口海关所属三亚海关通关放行,标志着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在海南自贸港落地。该企业申报的蓝高46型双体帆船,货值约550万元(人民币,下同),减免税款约190万元。

  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发布通知,明确享受“零关税”政策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贸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自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本月12日正式上线“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以来,截至目前已有超过80家企业通过资格审核。

  “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重要制度设计,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前推出四张清单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目前,生产原辅料正面清单、交通工具及游艇正面清单已落地实施。海口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处长何斌近日表示,国家有关部委正在紧锣密鼓研究企业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海口海关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顺利,政策正式发布后,海关将稳步有序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完)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