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协委员向省委书记建言,结果“两个没想到”
2021年01月26日 0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宋体
海南政协委员陈伟25日在政协联组讨论会上发言。 王晓飞 摄
海南政协委员陈伟25日在政协联组讨论会上发言。 王晓飞 摄

  中新网海口1月26日电 (王辛莉 黄艺)海南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联组讨论25日在海口举行。参加讨论的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不时记录,与发言委员互动答话。陈伟委员在会上发言时直率地说,海南近年用力改善营商环境,但社会各界的获得感不强。他举例近期亲身经历的两件事,有关部门的做法让他很是不解。

  其中一件事源于他的观察:他家住海口秀英港附近,前段时间注意到港口码头常有司机聚集并不时发牢骚。他向司机了解原委。原来是交警部门要求,在处理违章事宜时,单位名下的违章车辆,除了要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外,还必须单位出具一个委托函,并盖单位公章。陈伟补充说,委托函内容格式由交警部门统一提供,主要说明委托事项内所签署资料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伟委员认为,“谁违章谁负责,单位出具盖章委托函,既麻烦又不必要啊”。

  通过与司机交谈,陈伟委员还了解到,违章车辆必须在过海码头办理完违章处理手续后才能出岛。有些司机不知道要出具单位委托函的规定,以为交罚款即可放行,导致即将登船的最后一关被“卡”住。司机怨言即起。

  沈晓明闻言,当即要求省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两个没想到!”联组讨论结束后,陈伟委员对记者表示,第一个没想到,沈晓明书记会对具体问题具体安排,“第二个没想到,会议过程中即有工作人员来电话了解情况。”

  当天下午近5时,陈伟委员通过微信告知记者,刚接到海南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孙赫电话说,知道此事后,孙赫第一时间赶到海口市交警办公大厅调研,研究整改措施。

  晚上8时24分,记者收到了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书面回复。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解释,因当前交通技术抓拍条件限制,为防止他人张冠李戴代扣分甚至非法买卖分等违法行为,部分市县在进行身份核查时,要求当事人单位出具委托授权书,以便印证一致性,防止买分卖分行为发生。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示,近年来,群众对交管业务的服务性、便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警总队决定立即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在办理单位或个人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时,只要求当事人到场并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原件,不再要求当事人出具任何形式的单位法人委托书或个人承诺书等。同时要加强科技手段应用与监管,坚决遏制买分卖分行为,确保执法公正。

  孙赫表示,感谢政协委员的积极建言,下一步,交警总队将再次向社会征集对公安交管工作、特别是深化“放管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获知事情进展后,陈伟委员表示,“问题解决了就好,为海南交警总队的雷厉风行点个赞!”

  当天,沈晓明在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时表示,海南自贸港建设现在靠政策环境和生态环境,未来更应靠一流营商环境。他恳切地说,这一点还需大家一起努力。(完)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