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保亭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秀美出席会议。
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秀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治、李海雄出席会议。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周永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保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张保山在会上作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李英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李英挺同志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李希丙同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水务局局长职务。
王秀美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表示祝贺。会议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黄亮
来源:保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