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14日内有绥化市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2021年01月17日 08:49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宋体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全面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要求14日内有黑龙江省绥化市旅居史人员及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社区(村)、物业等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

  公告如下:

  1.请每一位公民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如有近14日内有到过黑龙江省绥化市,特别是望奎县旅居史的人员,即从黑龙江省绥化市到保亭县的外省人员(包括务工、旅游、居住等人群),返琼的本县人员(包括返乡大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及其亲属、探亲返乡人员、旅游返乡人员等),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即2021年1月12日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村)、物业等单位报告,报告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现住址、离开绥化市时间等。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向县指挥部联防联控组报告,县联防联控组组织人员上门登记核实相关信息后报县卫健委,进行健康管理,并安排人员上门进行采样核酸监测。

  2.如果有在相关部门排查过程中有故意回避、逃避、隐瞒不报、谎报虚假信息,或者在本公告发布后不主动报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及《海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广大群众如有发现有以上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的乡镇、社区(村)报告,或直接拨打县疫情联防联控组电话(0898-83668699),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83669523)。

编辑:符宇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