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 三亚市 琼海市 文昌市中小学15日起放寒假
2021年01月08日 07:52  来源:综合中新网海南、南海网  宋体

  中新网海南新闻1月7日电(记者 张茜翼) 海口市教育局7日发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海南省教育厅要求,海口市中小学可在1月15日(当天可安排考试)放假。

  据悉,根据《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年度校历》,原定小学、初中放假时间为1月23日,此次调整后,放假时间提前了一周。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校需向家长和学生反馈的信息,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发布。需要布置假期作业的,可在放假前提前布置。放假后不得再安排学生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学校须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各区各校要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工作,并及时将调整安排的工作事项通知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妥善安排好期末的各项工作。各寄宿学校要做好错峰放假安排,引导家长分批到校接孩子,避免人员聚集。

  《通知》提到,各区各教育局要加强寒假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要安排一名校领导在岗带班,遇到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上报。提前谋划春季开学工作,密切关注本校师生假期期间身体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好排查工作,督促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各学校要严格假期期间校园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对校园及周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

  《通知》称,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寒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信等形式,开展专门的防疫、防溺水等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畅通家校联系渠道,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要求家长加强寒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和陪伴,做好孩子心理辅导和疏导,共同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完)

  文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5日起放寒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7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1月7日,文昌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文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1月15日开始放寒假。

  高三年级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于2021年1月23日开始放寒假,学校必须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特殊情况延迟放假时间的学校须向文昌市教育局报批,下学期具体报名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时间改为1月13日,一至五年级期末考试时间改为1月14日,其他事项不变。

  中学期末考试时间改为1月12-14日,考试时间整体前移;三天的考试时间、科目等安排不变。

  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延迟教职工放假时间,但不得迟于2021年1月23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错峰放假方案,坚持“错峰错时”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避免人员拥堵,确保学生安全离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密切监测师生和与学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情况、确诊情况、疑似情况和密切接触情况。要提醒学生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保持适度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

  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调整至1月15日

  1月7日,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获悉,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要求,校历原定2021 年寒假放假时间1月23日,现调整到1月15日,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全部放假,放假后不再安排学生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开学时间暂按校历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高三年级学生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必须由学校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亚市教育局温馨提示,寒假期间,各位家长要时刻提醒孩子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居家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琼海中小学、幼儿园1月15日起放寒假

  1月7日,琼海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下周五(1月15日)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放假。

  《通知》指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请各学校(园)抓紧安排好期末考试和寒假放假工作,按照比原定校历放假时间(1月23日)提前一周放假的原则,下周五(1月15日)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放假,不再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

  《通知》同时明确,高三年级学生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必须由学校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编辑:李奥迪